关于评选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云南省政府奖学金”、“ 云南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昆明文理学院关于国家奖学金云南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云南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的评选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将评选本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云南省政府奖学金云南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1、国家奖学金
2、国家励志奖学金
3、云南省政府奖学金
4、云南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二、评选条件
国家奖学金
1、申请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2、学习年限要求
本专科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具备申请资格。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3、学习成绩要求
(1)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 10%(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四舍五入后排名位于前10%的不符合条件),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
(2)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原则上需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英语专业学生通过专业英语四级考试);
(3)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超出前 10%,但均位于前 30%,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方可申请国家奖学金。
4、突出表现要求
突出表现是指学生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 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标准如下: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 SCI、EI、ISTP、SSCI 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 集体项目前二名; 高水平运动员 (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6)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上述七方面之外,如在其他方面有同等级别的特别优秀表现,在国家奖学金评审过程中也可作为突出表现提交相关材料。
国家励志奖学金
1、申请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2、学习年限要求
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为高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英语专业过专业四级)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3、评审否决条件
(1)学习成绩排名不在所学专业或年级的 50%以内;
(2)申请人未按要求填写申请表格;
(3)申请学院未按时提交申报材料;
(4)申请人弄虚作假,虚报家庭经济情况;
(5)申请人父母双方均为政府、事业单位或国企正式职工。
云南省政府奖学金
1、申请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2、学习年限要求
获得省政府奖学金的学生为高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原则上需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英语专业学生通过专业英语四级考试)。同一学年内,获得省政府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本专科生其他奖学金。
3、评审否决条件
(1)学习成绩排名不在所学专业或年级的 10%以内;
(2)申请人未按要求填写申请表格;
(3)申请学院未按时提交申报材料。
云南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1、申请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2、学习年限要求
申请云南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为高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 (含二年级)的学生,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英语专业过专业四级)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同一学年内, 获得云南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本专科生其他奖学金。
3、评审否决条件
(1)学习成绩排名不在所学专业或年级的 50%以内;
(2)申请人未按要求填写申请表格;
(3)申请学校未按时提交申报材料;
(4)申请人弄虚作假,虚报家庭经济情况;
(5)申请人父母双方均为政府、事业单位或国企正式职工。
三、奖励标准
1、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学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学年5000元。
3、云南省政府奖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学年6000元。
4、云南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学年4000元。
四、申请与评审程序及要求
1、各类奖助学金实行按学年申请和按云南省教育厅分配的名额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凡符合条件者,申请程序如下:
(1)本人向所在班级提出书面申请1份,“申请”内容:家庭主要成员、经济情况、本人学习情况(含成绩、各类获奖、突出贡献、遵守学院规章制度等)。(手写)
(2)班级评议小组在学年总结的基础上,组织全班同学对申请人进行民主评议,确定初审名单,经辅导员或班主任审核签字后再经各二级学院评审小组审核并经二级学院领导同意签字后进行公示。
(3)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普通高校 高等职业学校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普通高校 高等职业学校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4)各二级学院将审核后的名单进行排序建档,并写出每人500字以内的基本情况简要介绍(格式及内容:见附件二)。
(5)各二级学院将申请奖学金、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个人申请、辅导员(班主任)鉴定、二级学院负责人意见、相关审批表、每人500字的基本情况介绍等材料,分电子文档和文本文档各一份,报学生工作处复核。
(6)所报材料必须规范、准确、真实,符合以上程序和要求。
3、学生工作处将复核后的名单提交昆明文理学院奖助评优领导小组在限额内等额评审后向全院师生公示。
4、经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评审结果及相关资料在规定时间内报送云南省教育厅。
5、所享受各类奖学金的学生于次年9月30日前提交学习、生活等个人总结(各学院自行组织、存档、备查)。
五、评审时间:
1、各学院完成宣传文件精神及个人递交申请;完成班级评议确定初审名单、鉴定及500字的基本情况介绍材料;完成二级学院审核和公示后,10月9日上午11:00时前各二级学院上报评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相关纸质材料(领导签字并盖行政章,禁止领导签字使用签章或代签)及电子档到杨林校区学生工作处(邮箱:1078472142@qq.com)。
2、10月10日9:00至17:00时,各学院指派一名负责此项工作的专职辅导员在杨林校区审核材料,地点另行通知。
3、10月13日前经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复核,确定资助名单后,报昆明文理学院奖助评优领导小组评审通过,并进行公示(10月13上午召开奖助评审会议,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10月21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完成各项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将评审结果报云南省教育厅学生助贷管理中心。
六、评审机构
1、昆明文理学院奖助评优领导小组
2、各二级学院奖学金推荐评审小组:由各二级学院领导担任组长,成员包括辅导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3、各班级评议小组由辅导员或班主任担任组长,成员包括班长、团支书及3-4名学生代表。
七、其它
1、请各院严格按照文件及通知中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本学院的评选推荐工作。保正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与公开,确保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奖给品学兼优的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评给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2、本通知由学院奖助评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并自学院奖助评优领导小组通过之日起公布实施。
附件1:昆明文理学院2022年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附件2:各类奖学金初审获奖学生基本情况简介要求
附件3: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附件4: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
附件6:高等学校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
附件7:普通高等学校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
附件8: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9: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11:普通高校 高等职业学校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12:普通高校 高等职业学校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13:奖助评选上交材料明细
昆明文理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2年9月19日
